倡議及策動, Latest News, 最新消息 | April 1st, 2012 |

「公共專業聯盟」與「新力量網絡」合作的政策倡議項目:「使用賣地收入以支付政府經常性開支」

背景

特區政府近年雖然累積了大量財政盈餘,但不願意撥出部份用作支付政府經常性開支。政府所提出的 理由是,這是由於非經常性收入(如賣地收入)不能用於支付政府經常性開支。然而,當財政盈餘一年復一年地出現,便可視之為經常性盈餘。特區政府的做法,作繭自縛,自相矛盾。
建議

因此,本智庫與「新力量網絡」提出三項建議:

1 特區政府應訂立定期賣地的政策,並把土地收益劃為政府的經常性收入。(有關本建議的詳情,請參閱2011年4月29日《信報》《專業眼》 專欄的文章《定期賣地: 讓賣地成為經常收入》,請按此連結參閱文章)

2 特區政府應成立「財政穩定基金」,並使用經「平滑化」的 部份,用作支付經常性的開支。 (有關成立「財政穩定基金」的詳情,請參閱「新力量網絡」所發表的《香 港公共財政評估報告》,請按連結,下載報告全文,http://www.synergynet.org.hk/pdf/201201292672_b5.pdf)

3。特區政府可成立一間 法定的「開發土地公司」,以該公司的名義出售土地,並把收入撥作政府經常性收入。(有關本建議的詳情,請參閱2011年4月29日《信報》《專業眼》 專欄的文章《定期賣地: 讓賣地成為經常收入》,請按此連結參閱文章


最新消息
[22.6.2012] 公共專業聯盟副主席在信報 《專業眼》專欄文章: 讓經常出現的「非經常收入」支付經常開支, 請按本連結瀏覽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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