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章 | October 18th, 2010 |

(刊2010年11月CUP雜誌)

熊子弦

如果要選一項香港的城市品牌建基其上的精神特質,而且只能選一項的話,我必然會選「自由」。

上一二三代的香港人,包括我的老爹,很多都是為了自由而冒死逃來香港的; 也許是這個緣故,香港人的基因裏都給植入了自由二字。大家平日營營役役,可能不會跟你談甚麼自由主義,不會跟你說「不自由,毋寧死」,但在日常生活的瑣瑣碎碎中,原來都在實踐着爭取自由、捍衛自由的精神。高舉自由旗幟、罵政府與權貴罵得最兇的蘋果日報,年年銷量第一,天天逾百萬人在閱讀,以卑微的「六蚊雞」撐起新聞自由; 八九年百萬人上街後零三年又有五十萬人上街,此後年年七一上街成了香港人的習慣,以卑微的「香港腳」體現示威遊行的自由; 每年六四燭光晚會,大家以逼爆維園為己任,以卑微的白蠟燭映照中國土地上僅存的流淚的自由。

閉嘴有罪

最最最反香港自由精神的人,卻是香港的頂頭話事人、officially代表香港的特首曾蔭權。劉曉波獲諾貝爾和平獎,香港人與全球華人同聲歡呼、大讚挪威有種之際,曾特首又來挑戰大家的忍耐力了: 立法會上議員問他對劉曉波獲獎的看法,他說「不予置評」。

曾特首有「不予置評」的自由嗎? 梁啟超認為天下有兩大罪惡:第一種罪是侵犯他人的自由,第二種罪是放棄自我的自由,而放棄自由的罪比侵犯他人自由的罪還要嚴重,因為天下若沒有放棄自由的人,則必無侵犯他人自由的人。他認為就人性而言,個人對其自由權的擴大從無厭足,這無厭足將導致侵犯他人自由,所以社會要「人人自由,而以他人之自由為界」,也所以人人都應堅持不放棄一己的自由,令侵人自由的事情不能發生。以此觀之,officially代表香港的曾特首,要放棄他自己的言論自由,無異於逼使全香港人放棄言論自由,那真是罪大惡極。

獅子山下沒精神

劉曉波獲諾獎一事,又一次反映香港城市品牌的上下人格分裂: 在「上」的特首與一眾官員放棄自由、放棄普世價值; 在「下」的市民則愈壓愈強、愈能展示國際大都會公民的氣度,不論是facebook上一面倒的興奮洗板還是中聯辦門外那鐵馬邊的香檳四濺,都在向世人示範甚麼才是真正的香港品牌。你真是不要再跟我說甚麼「獅子山下精神」了,拜託!

「現在有人對你們說:『犧牲你們個人的自由,去求國家的自由!』我對你們說:『爭你們個人的自由,便是為國家爭自由!爭你們個人的人格,便是為國家爭人格!自由平等的國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來的!』」這是胡適的話。送給你,曾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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