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專欄, 文章 | February 12th, 2010 |

2010年 2月12日 刊 《信報》專業眼
任亮憲
公共專業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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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 試退一萬步、以最狹隘的心態來思考立法會功能組別的問題 ─ 雖然我們實在無法被說服,為何總要退一萬步、以最狹隘的心態來思考◦ 我是金融界從業員,相關的功能組別議員是詹培忠、李國寶、陳健波,三人分別從金融服務界、金融(銀行)界、保險界晉身立法會,而詹李二人是在沒有對手的情 況下自動當選的。這三界別的共通點為欠缺個人選民,只有公司及董事票。換言之,相對於其他一人一票的功能組別,交易所出市代表、證監持牌人、保險從業員、 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工作的廣大員工,其實一直被剝奪應有的選舉權!
根 據政府統計處數據,2007年金融、保險、商用服務業共為香港貢獻了約24.5%的GDP,超出批發零售、運輸倉庫、酒店飲食、通訊業等七大界別的總和。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曾表示,在香港從事金融行業的人口約有二十萬,是本土經濟的重要支柱。特區政府亦常常以「國際金融中心」自居,想不到從事金融 的所有專業人士竟然如此這般不被重視,連選出業界代表的權利也沒有!資料顯示,金融服務界只有569個已登記的選民單位,保險界和金融界更少,分別只有 141和134個,代表性極為薄弱,更遑論「普及而平等」的大原則了。
何以某些界別「更為平等」?
反 觀其他八個全部議席由業內的註冊人士一人一票 選出的界別,包括法律界、會計界、醫學界、教育界、社福界、衛生服務界、建築測量規劃界與工程界,選民總數同樣約二十萬,難道金融從業員的幅員範圍及專業 水平都要低於以上的界別嗎? 特區政府到底怎樣釐定「合資格選民」的準則? 為何會出現金融三大界別二十多萬從業員被剝奪選舉權的狀況?
基 本法委員會港方委員譚惠珠指出,若功能界別議席的產生辦法符合「平等」的原則就是「普選」了。譚還說普選的定義最後必然由「中央政府決定」,而非按照《公 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訂下的普世原則; 邁向她所謂的「普選」更加要「循序漸進」。敢問譚惠珠,何謂「循序漸進」? 若按政府現時提出的政改方案,第五屆(2012年)和第四屆(2008年)立法會直選議員比例依然只是五成,沒有增長,違背《基本法》原意,怎算「循序漸 進」? 「循序漸進」的步速與方向應由誰決定? 為什麼香港七百萬市民沒有發言權?
即 使退一萬步,且如譚惠珠所說的「循序漸進」,則應首先改革功能組別、實施業界全面「一人一票」選出代表,不應只由老闆作主,扼殺了無數專業智慧。須知道在 資本主義、自由市場的體制下,尤其是金融行業,是必要讓人民主導的。而香港成功的秘訣不就是「集大眾之所成」嗎? 莫非特區政府以及中央政府要把香港的核心價值完全拋諸腦後、肆意破壞一國兩制?
《基本法》訂明廢除功能組別
但 問題是,當全世界都高速向前走的時候,為甚麼我們要退一萬步? 譚惠珠多次引述基本法起草委員會主任姬鵬飛,表示香港的政治體制必須兼顧社會各階層的利益。然而,真要「兼顧社會各階層的利益和參與」,一人一票真普選不 就是最公平的方法嗎? 立法會選舉直選部分已採用了比例代表制的模式,少數人或派別的聲音不是早已得到額外的保障了嗎? 何況,《基本法》第68條清楚訂明,立法會選舉的最終目標是「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而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政制專題小組第十七次會議紀要亦提到,保留功能組 別的提議根本沒有被採納。
歸 根究底,香港現正面對的政制、民生及社會問題均源於不民主、不平等、不公義的議會架構,其中最大的禍根就是不用向市民問責、甚至可以賤視民意的功能組別。 早前的全城反「高鐵」撥款事件,功能組別成為眾矢之的,已很好地揭露了問題的核心。當看見近來特首、特區政府連同一眾附庸組織不斷放風,企圖永久保存功能 組別時,我們更務必要指出其不公義、不平等之處。
各 位金融、銀行、保險從業員,我們沒有功能組別的選舉權,卻要無辜地背負功能組別的污名,這還不是「你食飯、我埋單」嗎? 有「被屈」的感覺嗎? 我們都是受害者,為了自己和下一代,實在不應再默不作聲、助紂為虐。趁政府現在就增加功能組別議席的2012政改方案進行諮詢之際,墾請大家同心協力,爭 取落實真普選,踢走功能組別,並齊聲高呼:「詹、李、陳不代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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