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專業聯盟代表約見屋宇署代表促下令梁振英停拆僭建
2012年6月26日下午,公共專業聯盟3名代表 (包括聯盟主席莫乃光先生、研究委員會召集人黎廣德工程師,以及成員李耀文工程師) ,就有關候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先生住宅僭建的問題,與屋宇署代表會面,並遞交信件,提 出3個要求 (見附函件), 聯盟同時去信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要求委任常任秘書長負責主理梁振英僭建事件,避免角色衝突。
以下是與聯盟代表屋宇署代表會面的討論重點:
1) 屋宇署證實與有關梁振英住宅僭 建的調查,仍未完成
2) 屋宇署上週已經向梁振英發出函 件,要求梁振英在一個月次之內清拆全部的僭建物
3) 聯盟代表質疑為何唐英年大宅,屋宇署作 出調查時,要求保留僭建物,而在梁振英住宅僭建個案,卻沒有此要求,為何屋宇署會作雙重標準?
4) 屋宇署代表解釋,唐英年大宅的個案,有可能涉及到《建築物條例》以外的違規法行 為,因此要保留僭建物作為證據,但聯盟認為,在梁振英住宅僭建的個案中,也可能涉及到《建築物條例》以外的違規行為 (如違反《選舉舞弊條例》) ,所以聯盟要求屋宇署應一視同 仁,保留梁振英住宅的僭建物作為證據。但屋宇署未能解釋原因,為何要對梁宅和唐宅的處理手法,有雙重標準?
5) 公專聯亦向屋宇署提出,據傳媒的報導,梁振英住宅僭建的地庫,有廁所和浴室設備。 聯盟代表質疑,當時梁振英有沒有向水務署及渠務署作正式申請?若果沒有,梁振英便有可能犯 上非法接駁食水或接駁污水渠的規定。屋宇署代表未能就此提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