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軍法廿三條登陸中環
黎廣德
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
從港鐵金鐘站出來,往維港方向走十分鐘,便會到達全港獨一無二,佔地三萬多平方呎的海濱地段。只要發展局長陳茂波高興,這地段今晚便會由解放軍接管,但梁振英說可以開放給公眾使用。若果你相信他的承諾,明天到此掛上釋放劉曉波的橫額或穿上平反六西T恤,不幸惹來解放軍干預而令你有任何損傷,對不起,香港法院無權受理。要討回公道,你得跑到北京上訪或到大陸法院起訴駐港部隊侵權。後果如何,閣下自理,千萬不要找梁振英政府。
為甚麼?因為根據《駐軍法》第二十三條,解放軍在港「执行职务的行为引起的民事侵权案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由於政府已在今年二月將經修訂的中區規劃草圖刊憲,把原本屬於「休憩用地」的海濱地段劃為「軍事用地」,陳茂波有權隨時將之移交給解放軍,馬上歸駐港部隊管轄。
這條駐軍法廿三條比基本法廿三條還厲害,因為駐軍法是中央頒佈的法律,在駐軍管轄的地段,毋須通過立法會便可實施,特區政府無權插手,所以政府官員被問到這片中環軍事用地如何向公眾開放,市民向誰申請使用,警察是否有權執法等等,一律啞口無言。
劏地喪權 法律陷阱
這個新鮮熱辣的法律陷阱,是梁振英上任一年的「功績」。追本溯源,自從2000年政府制訂首份中環新填海區規劃圖開始,一直以來中環海濱全部劃作「休憩用地」,只在海岸線上標明「軍事碼頭(有待詳細設計) 」。由於解放軍艦隊每隔三至四年才公開訪港幾天,所以當時大家以為這軍事碼頭會一如皇后碼頭不設禁區,只在軍艦停泊時才臨時封閉。
但今年二月政府忽然刊憲,聲稱要進行「技術修訂」,將「休憩用地」變成「軍事用地」,待民間團體質疑後陳茂波才在今年四月說明這地段將會移交解放軍管理,再由梁振英使出兩招語言偽術解畫。
第一招是指鹿為馬:明明中英《軍事用地協議》只要求預留150米海岸線興建軍用碼頭,卻被政府曲解為劃出三萬多平方呎永久軍事用地給解放軍管轄,令「還港於民」淪為欺騙市民十載的謊言。
第二招是歪曲歷史:明明香港人已經花了11億元替解放軍將添馬艦海軍基地搬到昂船洲,今天的中環軍用碼頭是額外要求,梁振英卻說解放軍願意在部分時段開放中環海濱給市民比英軍在殖民地時期寬鬆。
城規漏洞 靠市民喝止
至今為止,已有近二萬名市民入紙城規會反對修訂,但政府未有順從民意的跡象。今次角力的成敗,在於有多少市民有決心行使法定權利,親身出席城規會聆訊發言。但政府跪低早有先例可援:淺水灣海景大廈修訂土地用途時,曾經因幾千名市民入紙反對,迫令政府提前承諾撤回修訂,才能完成聆訊程序。
回顧歷史,梁振英的做法是迫使香港社會倒退一個甲子,因為皇后碼頭自從1953年起已經向公眾開放,今天的「軍事用地」規劃比殖民地時代還封閉。「中環海濱關注組」將會趁七一遊行發起簽名運動,拒絕《駐軍法》廿三條登陸中環。(詳見www.savecentral.hk)
由於城規條例的漏洞,規劃草圖在刊憲後即使未完成諮詢審議程序,法律上已經生效。所以陳茂波若果夠膽鑽空子,這塊地明天便會落入解放軍手中。要喝停特區政府,便要靠七一上街的市民。香港人2003年七一是「反對廿三、還政於民」,十年後的今天,「反對廿三、還港於民」更加迫切。
[刊於2013年6月25 日 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