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專欄 | June 14th, 2007 |

2007-06-14
主席、各位委員:

最近我和一些已投身社會兩、三年的大學生傾談過。他們都是自大學畢業後受僱於一些大機構而有良好.升機會的大學生。不過他們對我說他們在十年內都不能在香港置業安居。為甚麼呢?

他們自畢業後,大多數首先要在首 5年內清還一筆 10至 15萬元的資助貸款。在畢業之後 5年他們才可以為置業儲蓄。
以一個自出大學校門便開始月入在 15,000元的起薪點的人仕計算,就算他們的年薪每年按 3%遞增,而每月可以將薪金的百分之二十儲起來,他們亦要大概在畢業之後的第 12個年頭後才可以儲夠一層中價樓的首期。而這些大學生已是社會上的精英。

自 1978年推出以來居者有其屋計劃已出售了超過 300,000個單位,受惠了不少夾心階層。 2002年十一月底,政府宣佈於 2003年停止發售及興建居屋。當時,亞洲金融風暴為香港的樓市帶來嚴重的打擊,不少私人樓宇的價格較高峰期下跌超過一半,為穩定樓市,政府決定停止興建和出售居屋。理論上當時政府的決定是因時製宜,要平息地產商及私人業主的怨氣,因為私樓的價格已下調至一個新晉置業者可以負擔的水平。

不過,今天 2007年的情況卻截然不同了,樓價已從谷底大幅回升,部份樓宇的價格,已自谷底反彈超過一倍以上。所以,我覺得,房委會除了出售居屋貨尾單位以外,長遠應該繼續興建居屋。有人說這是與市場爭利的做法。但是,那些人又有否想過,現在的樓價,比起樓市最低迷的時候,已經大幅反彈,而工資的升幅,卻趕不上。買私樓上車,幾乎變成不可能的事,我們是不是應該重新考慮居屋存在的必要性呢?其實居屋對一個社會是有其穩定作用。第一,一個安排合適的居屋計劃是會刺激社會的向上流動性 (social upward mobility)。第二,人人安居亦會對香港人口老化的問題有舒援作用。試問我們的年青人要在 34、35歲的時候才可以置業、開始組織家庭,那麼香港的低出生率又怎能會在短期內逆轉?第三,居屋計劃始終是一個德政。無論我所訪問過的有私家樓或無私家樓的市民都絕對支持這一個總方向 —問題只是政府怎樣可以在減低對市場干擾下,有系統地重新推出居屋。

期望政府和房委會可以仔細考慮這建議,讓所有的市民都能夠擁有理想的居所,安居樂業。

房委會委員梁繼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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